托起朝阳 | 四大支柱打造朝阳未检品牌(一)
朝阳检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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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检大事记
2010年
未检部成立
2012年
确定为附条件不起诉试点
2013年
“社会调查员出庭制
度”荣获最佳示例
2015年
“十字双程帮教机制”开始探索
2016年
“3+2+1”犯罪防控
体系形成
2016年
推动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建立“24小时社工办公室”
2017年3月
法治诊所入校模式确立犯罪预防常态化
2017年6月
“三化”建设研讨会顺利举办
2017年11月
确立少儿受害案件“一站式办案机制”
2018年
荣获市工人先锋号
朝阳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(简称“未检部”)于2010年成立,现检察官四人、检察官助理四人、书记员二人,共组成四支检察办案团队。
多年来,朝阳院未检部严格贯彻最高检关于未检“捕、诉、监、防”的职能定位,积极落实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项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,取得一定成绩,2015年至2018年共审查逮捕侵害未成年人及涉罪未成年人案件335件407人,审查起诉367件445人,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40件54人,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8件,对137名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。
2016年未检部荣获2015-2016年度北京市检察机关办案集体三等功,2018年荣获北京市工人先锋号。经过总结多年的工作经验,目前朝阳院未检部已确立“四大支柱”打造朝阳未检品牌新思路,力争形成可在全市甚至全国可予以复制推广的少年检察模式。
一图见真章
联结社会资源
少年审前分流机制全面形成
分层式少年审查分流机制
1有利于未成年复归社会
少年审前分流机制是指在少年刑事案件审前阶段,通过采取社会处遇代替刑罚的方式,减少“犯罪标签”对于少年复归社会所带来的不良影响。目前朝阳院的少年审前分流机制主要是以相对不起诉、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为载体形成了社工管束、基地安置等处遇手段,同时积极探索专门学校、收容教养等处遇措施。
请看详图:分层式少年审查分流机制
社会调查先行
2
少年审前分流转处措施采取更科学
为了能够更加科学、有效确定涉案未成年人的分流转处措施,以保证能够有针对性地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帮教,朝阳院于2015年提出了“十字双程帮教机制”,将社会调查贯穿案件办理始终,形成“调查—帮教”一体化模式。
整合社会资源
3
帮教效果最大化
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具有专业性,需要了解心理学、社会学、社会工作、教育学等专业知识。朝阳院未检部不仅提高检察人员自身专业素质,同时充分运用社会资源,形成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,促使社会帮教效果最大化。
文 | 李建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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